close


今天的新聞大家可能都看到了,就是台灣的出版聯盟到立法院開記者會,

大家一起針對網路侵權事件提出控訴,希望能夠修法保障,

或是由政府幫出版業去跟勢力強大的網路平台公司"強烈溝通",

新聞很多,但我自認講得很清楚所以還是將完整的我的論述放上網,








(我覺得媒體真是大驚小怪,我說"我的讀者覺得很幹",這樣也叫髒話喔?這樣也要bi,真的是有夠無奈的。)

(不過我嚴重睡眠不足跑出來的青春痘好大一顆,有夠礙眼的~~~:~)






所以我得再一次強調一點(很多讀者很新,不曉得我的規矩其實是宇宙寬闊),

一向!一向!

所有我的作品都允許所有的讀者對我的作品做出故事改寫,

任何人都可以拿我的小說人物去翻玩,寫同人誌,寫故事的平行時空,

所以你可以寫殺手外傳,所以你可以寫都恐外傳,所以你也可以寫獵命師外傳,

我不但不會覺得被侵權,還會覺得很開心,

但是,你想這麼做,就必須遵守以下三項的CC授權條款,


1.必須註明你的衍生改作的原始出處,也就是原作者是九把刀。

2.必須允許別人也可以改作你的衍生改作,寫你的衍生作品的再衍生作品。

3.必須是非商業使用。所以了------>你不能拿衍生作品去營利,包括投稿文學獎。


所以囉,不需要再寫信問我可不可以寫殺手外傳了,

答案是可以,遵守以上三點即可。我會很開心得到你的尊重。





蘋果app下載最扯的一點是,

就算我可以忍受你把關不嚴格,一不小心讓盜版的小說上架販售,

但我絕對不能忍受的是,我請兩家出版社、我的經紀公司同時寫法律信過去要求蘋果下架,

拖了那麼久都遲遲沒有動作,不僅沒有動作,還沒有回應,

真的很扯很度爛,

iphone跟ipad都是我很愛的產品,他們的無窮便利性卻反過來侵害我的作品,

用超級便利的方式在虐殺合法的電子書正版商,真的是很諷刺。






身為媒體眼中一個很容易引戰的人,媒體當然還是希望我繼續引戰,

所以趁我去立法院遊盪的時候,問了我關於中指蕭,以及李家同批評網路的社會問題,

我的回答也很直接,新聞裡都寫得七七八八,

但我希望中指蕭有誠心就別易科罰金,快去牢裡做義工就對了。






而李家同我是真的對他沒興趣,但記者要問我也沒辦法,總不能說我不認識李家同是誰吧。

說真的他老人家德高望重很久了,大概已經忘了什麼叫尊重,

我們可以大方承認對某一件事不懂、不理解、沒研究,

但如果因為自己的無知就隨便批評自己不懂的領域,那不過是廉價的指控,





你不用臉書,不代表臉書沒有價值,

話說你可以批評臉書,絕對可以,

但如果你連什麼是臉書都說不出所以然來就要批評它,就只能說你是倚老賣老了吧。

知識分子的傲慢在李家同身上是最明顯的例子,

李家同老是以中產階級的優越感看這個世界,眼界只會越來越狹窄。

我相信李家同絕對是好人,

但好人有什麼了不起,

我也是好人,你也是好人,大家都是好人啊,科科科。

尊重與你不同的價值觀,是一種基本器量吧。






不過我今天到立法院最大的感想是,立法院其實是一個防守概念很薄弱的地方耶,

從我一進去就感覺到要是我是一個職業殺手,大概可以做很多很多很誇張的刺殺行動哈哈,

但進出立法院沒什麼困難,這其實是好事,民主國家的立法院最好就是這麼稀鬆平常又親民的地方,

我以引為榮真的。








這篇網誌寫得很隨便,

因為我剛剛完成了<殺手,價值連城的幸運>,有一種力氣放盡的虛脫感:D

故事非常好看,在題材上與以前出現過的殺手都不一樣,

這次的殺手不是一個瘋子,所以我不是寫神經病抓狂的故事讓大家嚇瘋,不用擔心哈哈,

大家在今年二月份的國際書展上,應該就可以看到殺手系列6的出版吧哈哈哈。

我要去打星海爭霸2了掰掰~~~~







------


明天早上10:00,竹南鎮公所演講見啦!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九把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6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