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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現在你明白了,他媽的我入錯了行。

我就是沒辦法殺人,我很確定。因為我接到了第二張照片後,還是無法狠下心把照片裡的女人給推下樓。

快速交代一遍。那女人叫她小莉好了,平常在中山北路的酒店上班,但下了班就是雇主免費打砲的情婦,而這位雇主整天光說要離婚跟小莉遠走高飛,他媽的每個情婦都信這一套,小莉也不例外。直到某一天雇主的老婆繼承了一筆遠房親戚的大筆遺產(我想知道的事就會知道),於是雇主深怕小莉這位婚姻第三者會紙包不住火讓他富有的老婆發現,乾脆透過酒店圍事的小弟找上了我,先下手為強,來個殺人滅口。

「要不要由我出面跟小莉好好溝通,我保證她絕對不會再去找你。」

「不,我看還是殺了她。」

「相信我,我……」

「殺了她。」

我搞不懂為什麼非得靠殺人解決事情,混蛋,王八蛋,這個社會是不是瘋了?有些雇主硬是比我們當殺手的還要變態。先不管人命在宗教上或道德上有什麼意義,靠,這女人可是你睡過一千多次的「人」耶!你到底有沒有把她當作個「人」來看啊?為了一筆老婆剛繼承的一箱鈔票,就可以買凶殺了這個跟你相好千次、讓你抱怨老婆有多黃臉婆的「人」,真的是王八蛋大吉!

於是我很無奈,無奈到我在十樓天台跟小莉談心的時候,沒把她推下樓當超人,而是跟她坦承一切。照樣,我用我的誠懇跟謀略搞定了所有事,換來她一個痛哭失聲的擁抱。

兩個月後,無名屍少了一具,保險金多了一筆,名字銷去一記,最後這世界又多了一個新的名字。

不再叫小莉的小琦,被我安排到台南的小卡拉ok當摸摸茶伴唱,用保險金買了間舒服的小套房,日子過得挺好。這是我唯一感到欣慰之處。

整件事讓我覺得,自己像個人。還真他媽的很有意義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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