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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腦中浮現出每個殺手都需要牢記的三大法則:


一,不能愛上目標,也不能愛上委託人。

二,不管在任何情況下,絕不透露出委託人的身分。除非委託人想殺自己滅口,否則不可危及委託人的生命。

三,下了班就不是殺手。即使喝醉了、睡夢中、做愛時,也得牢牢記住這點。


我放鬆油門,車速在濱海公路的夜風中緩了下來。

然後,我想起了殺手的三大職業道德,可說是內規。


一,絕不搶生意。殺人沒有這麼好玩,賺錢也不是這種賺法。

二,若有親朋好友被殺,即使知道是誰做的,也絕不找同行報復,也不可逼迫同行供出雇主的身分。

三,保持心情愉快,永遠都別說「這是最後一次」。這可是忌諱中的忌諱,說出這句話的人,幾乎都會在最後一次任務中栽觔斗。


「只要不違反法則就行了嗎?」我靠著邊線停下車。

熄掉引擎,下車點了根菸,心中盤算著該怎麼利用師父留下的資源去幹這檔事;該找誰,不該找誰;找了誰之後又該說什麼話,或者該給哪些好處去交換。以及最重要的,這麼幹的結果。

每件事都有它的代價。

我最不想要的代價,就是死。如果我可以不死,那就什麼都好談。

靠著車門,我審慎思考了許多可能。許多狀況。反覆推敲。

菸在我的手指上虛偽地燃燒著裡頭的尼古丁,我一口都沒去抽它,放任它自生自滅。我並沒有菸癮,事實上我只在跟目標混熟的過程中有需要才抽菸。但我相信養成一些看起來可以幫助思考的習慣,對腦袋靈光的自信是非常有用的。「一點菸→腦袋變靈光」的公式,反射制約地鑲在身體微薄的記憶裡。

原本只是獵獵作響的海風,不知不覺間涼了起來,大概降了一度吧。

少了城市上空橫七豎八的天線,海邊的天空看起來特別大,深墨色的藍自沒有邊際的海平線往上滲透。

我點了第四根菸的時候,竟笑了出來。我覺得自己是個不錯的人,感覺很好。

「我懂面相,你不是早死的命。」我看著兀自在車子裡呼呼大睡的明賢。

不過別誤會了,我不是說我心地善良。他媽的一個殺手哪來的心地善良,我只是承受不起那種「自己為了錢什麼都做得出來」的感覺。要賺錢,不當殺手也可以辦得到。

當殺手,是為了別的。師父是為了實踐自己的騙人技術。

我呢?我當殺手是為了什麼?

用腦袋殺人需要技術。用腦袋救人卻假裝殺人的技術,只怕遠遠勝過前者。

聽起來真棒不是?技術中的技術。

明賢終於醒轉,他的頭似乎因不習慣宿醉疼得厲害,還想乾嘔。但我可管不了這麼多。

我把他拉出車外,用帶著寒意的海風最有效率地吹醒他,然後嚴肅地告訴這個沒了一隻手的倒霉鬼,我是個殺手。

倒霉鬼整個人都醒了。

「依照規定,我不能透露是誰雇我殺你,反正這種事你們自己都能清楚大概,不是嗎?告訴我,明賢,你想在二十一歲的時候就死掉嗎?」

倒霉鬼當然不想,害怕到全身發抖,兩隻眼睛一直不敢直視我。

如果我現在突然大叫,他準尿出來。

「很好,剛剛好我也不想殺你。但是相對的,這個世界上,每件事都有它的代價。」我誠懇地拍拍他的肩,但很快就收手,保持一個讓他安心的距離。

我開始一場我生平最棒的演講。

曾經有個讀大學、辯論社的朋友跟我說,他發現在辯論賽的時候,無論自己多麼雄辯滔滔,終究無法真正說服對方辯友。「但我們可以感動他。」他說。

但對我,對明賢而言,光是感動還不夠。

我得讓他打從心底了解自己的處境,最壞的狀況,以及我們的勝算。拿到明賢對我的絕對信任,我才能將我所有的籌碼都堆上,幫助他。

我花了半根菸的時間解除他的恐懼,花了一根菸讓他知道我可以為他做什麼,以及他自己該怎麼配合,然後花了兩根菸,讓他對「照做的話就不會死」這關鍵的一點,確信不疑。

虛與委蛇、油腔滑調是沒用的,誠懇才是一個騙子最大的本事。

當我在騙人的時候,用的是百分之百的誠懇。當我在救人的時候,我用的是百分之兩百的誠懇,因為我得使我自己都一併相信我嘴巴裡說的東西。

「從現在起,你已經不存在了。為了安全起見,你的家人也要接受這一點。等到過了幾年,我確定雇主得了失憶症或根本就翹毛的話,我就會通知你的家人跟你連絡。」我踩熄最後一根菸。

明賢露出難過又掙扎的表情,眼淚變得很重,重到眼眶無法含住。

從此他就是另一個人,叫張重生,姓不變,算是我對傳統習俗的讓步。

「記得嗎?每件事都有它的代價。」我伸出手。

明賢也伸出他唯一的右手,但愣了一下。

我伸出的是左手,所以不太搭嘎的兩隻手尷尬地晃在半空。

同時,我倆都笑了出來。

「活著,就有希望。恭喜你了張重生!」

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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