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就在去醫院探望師父的一個禮拜後,我已透過關係取得了麗星郵輪限定乘客身分的賭賽票。過兩個禮拜,我就會以一個百貨業小開的身分登上郵輪,在公海上與賭神用撲克牌一決勝負。

是的,我對師父撒了謊。

雖然我不認為我的「賭術」可以在幾呎間的桌子上騙贏賭神,但騙術有精妙之處,也有它的氣魄。最後將籌碼一股腦推出去的動作,所需要的心理素質絕不只是單純的、理性分析後的結果。

我暗中蒐集了賭神所有可能被查到的資料。他的成長背景,念過的學校,被當過的科目,背棄過的朋友,受過的幫助,交往過的女人,偶而賭輸一兩局時各家的握牌狀況,丟籌碼加注時的表情錄影帶等等。

對我這種騙徒來說,事先搜獵目標的資訊極為重要。但如果我想進入另一個境界,我就必須很清楚,統計歸納後的資料結晶,在我與賭神實際決勝負的時候可能完全翻盤,而這種瞬間崩裂的逆擊將對我造成無法挽回的心理創傷。

賭神之所以為賭神,除了他的眼力與快手,更重要的是他在最關鍵時刻完全不可捉摸,對手先前所得到的「賭法側寫」,將變成困惑對手的迷霧。

閉上眼睛,我常推演著各種狀況。

我的腦中已經存檔了幾個對決模式的方案,但我相信一定會遇著所有方案都失效的絕境。那無妨,我擁有可和騙術與之抗衡的自信,我信任自己能夠在那個時候想出第一千零一個妙到顛毫的出牌方式。

為了放輕鬆,我在搞累時也會請小敏跟我玩牌。

我費了很大的精神才教會小敏「詭陣」的玩法。

抱歉,我忍不住想提提「詭陣」這只有真正賭術行家才了解的東西。

在以前還是以撲克牌「梭哈」決勝負的國際賭賽,許多賭術行家紛紛栽在運氣不佳,或是籌碼先天不足的情況。雖然「梭哈」還是擁有許多的技術層面在裡頭,但非技術因素的干擾還是太多,使得財大氣粗的賭客明顯佔了優勢,往往最後誕生的賭神,根本就是個擁有半個國家的巨賈,或是運氣好到恰巧拿了副打死福爾豪斯的同花順。

所以名為「詭陣」的新玩法出現了。

「詭陣」包含的戰術應用、牌型變換、邏輯推算、與心理技術,達到了前所未有的境界,這個境界強悍到,只有最厲害的賭徒(或者數學家)才有資格、才有能力參與其中。

怎麼說?如果你看了以下的規則如果不暈頭的話……





基礎規則:

1.參賽者四人,決勝負的規則以「梭哈」為基礎。

2.拆開全新的四副牌,去除八張鬼牌,再經過徹底洗牌後,由四位參賽者隨機選出五十二張牌,最後再加入兩張鬼牌。共計五十四張牌。(也就是說,裡頭可能有十六張七,或十六張老K,如此類推。)

3.每個人都可以從廢棄的牌堆裡,挑選十張觀看。玩家得以自行決定要不要跟其他玩家公開分享這些資訊,但不能私下交換情報。(也就是說,你至少可以知道哪十張牌不在「詭陣」之中。也由於每個人得到的資訊不一樣,所以掌握的資訊籌碼也不同。)

4.鬼牌可以當作任何一種牌型,不限花色大小。

5.擁有鬼牌的玩家可以放棄使用鬼牌的權力,強制命令特定玩家必須換掉某一張特殊指定的牌,透過發牌員重發(此權力包括換掉底牌)。此時用掉鬼牌的玩家則亦由發牌員手中取得新的一張牌(這種權力必須在最後開牌前使用,若執行強制換牌,則有跟注到底的義務)。

6.擁有兩張鬼牌的玩家,可以提出中止該局比賽,籌碼則如數歸還所有玩家。

7.雖以梭哈的方式逐一發牌、叫注(鬼牌直接叫注),但每一次發牌員發牌給玩家時都必須蓋住牌,供玩家先行檢視。玩家在蓋牌情況下可彼此交易該張牌。

8.玩家在交易蓋牌時可以指定特殊玩家(也可以公開叫嚷,由其他玩家自行決定要否進行交易),亦可限定需要的花色,但不能限定來牌的大小。

9.一張蓋牌僅能交易一次。底牌不能交易,因為底牌象徵玩家的本運。但底牌是鬼牌時,則可以執行強制踢牌。

10.此局結束,繼續以同樣的五十四張牌接著玩下一局,並不重新拆新的四副牌重新挑選。同樣的,擺在玩家面前的十張密牌也不做更換。




勝負規則:

由於「詭陣」使用的牌型迥異於一般的五十二張牌,相同的牌極多、或有些牌根本就被抽光並不存在,所以在細部的規則裡也做了有趣的調整。

1.五張相同數字的牌,稱為「連環馬」,連環馬勝過任何一組同花順。

2.數字相同的連環馬對決時,比如遇上了五張J對上五張J,則視手中五張J的花色相同最多者贏。四張黑桃J勝過三張紅心J加一張黑花J,以此類推。

3.最強的牌是四張相同數字又相同花色的牌,再加上一張鬼牌,所以等於五張相同花色又同數字的夢幻組合,稱為「鉤鐮槍」。若三張相同數字又相同花色的牌,再加上兩張鬼牌的話,也是「鉤鐮槍」。

4.牌型的意義大過於機率。也就是說,即使詭陣會遇上同樣花色卻一樣的數字牌組合成的牌型,但彼此在較勁勝負時,仍以叫得出來「最大的名稱」為基礎,不以實際機率發生的大小為準,因為實際的出現機率在詭陣的玩法下根本不可測知。(舉例來說,三條贏得過任何同花色組合的雙對。但若同樣都是福爾豪斯 ,則接著比較花色的統一性。若福爾豪斯都是同樣花色,或是帶頭的三張牌同樣花色,則牌型大過普通的福爾豪斯,不管後者在數字上有多大,但在規則上,同色福爾豪斯仍輸給任何一種鐵支。)

5.如果出現兩個玩家都擁有一模一樣的同花順時,則雙方平分贏得的籌碼。



合法的違規:

1.玩家須將私自觀看用的十張牌好整以暇放在面前,但可以在其他玩家都沒有發現的情況下,冒險用快手替換掉手中競局用的牌。該局結束後,此違規並不回溯。

2.如果玩家指控另一玩家作弊換牌,發牌者將封牌,並調閱監視錄影帶檢查是否有違規情事。

3.如果違規屬實,該作弊玩家須將手中剩餘的一半籌碼,送給發現的玩家。若違規非真,指控作弊的玩家須將手中剩餘的一半籌碼,送給被指控的玩家。

4.以任何方式在牌面偷偷做記號都是被允許的,除非遭到檢舉確定,發牌員得須更換新牌。



防富條款:

所有人的籌碼都相同,不得自場外自行添進籌碼。

禁止無限制提高加注,最高加注為底金的十倍。




局數條款:

以不吉利的「十三」為決勝負的總局數。

若玩家在十三局前就將籌碼用罄,則須立刻退出。

若現場還有自願的第五人,則可在玩家退出時攜帶新的籌碼加入未結束的牌局。若沒有自願者,則由剩餘三人繼續競賽。




正式賭神賽的死亡條款:

十三局結束,擁有最多籌碼的玩家者勝,最輸的玩家必須當場飲彈自殺。

由於最輸家的代價是死,所以某程度上可避免串通作弊的狀況。

最勝者,贏得賭神桂冠。







簡簡單單,十三局的「詭陣」有多厲害?

詭陣第一次在世界賭神大賽登場時,前前任賭神高進在最後三局狂輸不已,被逼得舉槍自盡,結束他愛吃巧克力的一生。

第二年,非常喜歡用特異功能偷換底牌的賭聖,也因為在第十一局承受不了壓力,藉故如廁尿遁,從此不知所蹤,再沒變過一張牌。

詭陣的恐怖之處,在於沒有人可以在一開始就知道大家賭命在玩的牌是哪些,資訊最快必須在第五局之後才會出現些端倪,但遇到兩個以上很會隱藏資訊的行家,有時到了第十局所有人才大致了解牌局的內容。

要是有玩家利用快手在其中一局盜換了眼前的廢牌,那麼牌局的內容就又會改變。一遇到有人用鬼牌出些花招,簡直就是要命的疑神疑鬼。若「鉤鐮槍」出現,幾乎就意味著其他人心理素質開始崩潰的起點。

沒有人確定「詭陣」是誰發明出來的,所以在高進死後,什麼「詭陣是來自地獄的玩法」、「不祥的遊戲」、「死者的靈魂將永遠困在詭陣的困惑裡」的怪異謠言都跑出來了。

一般的賭場根本不碰「詭陣」,也碰不起,太花腦筋了。但去除掉死亡條款的詭陣賽卻在菁英賭徒或高級學術圈間頗為盛行,有個在拉斯維加斯贏得詭陣賽美洲冠軍的新興賭王,竟是所有賭徒都料想不到的,還在麻省理工數學系唸書的十八歲天才男孩。

「賭」的境界因為詭陣玩法的出現,進入了另一個「全技術」的奇妙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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