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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先踢爆朱學恆!
幾個月前我跟他兩個大男人去吃飯,他貌似忠良說,他想辦一個網路辯論,目的是促進網友在議題辯論之間的意見發表(反正就是之類之類的聽起來很高尚的目的),最後再經由線上投票產生出結論(反正就是之類之類實驗公共空間的理性討論對結果的影響等聽不太懂的高尚理念),但必需要有個起頭,所以不如找一個議題,他跟我各執辯論的正反雙方,發表議論、產生意見對抗,然後請網友針對我們的言論發表贊成或反對的意見……
最終呢,就由網友投票產生勝負關係。
他說,議題隨便。
我說,那看要不要打死刑存廢,因為這個議題在學生辯論場上蠻經典的(雖然我沒打過,我打過的相關議題是安樂死合法化),而且一般鄉民都會對這個議題有基本的了解、定見、與好奇。以及熱血。
他說,也好啊,問我要打哪個立場。
我說,我贊成死刑啊,幹有些人渣就是死了比活著好。不過!不過我覺得打贊成死刑的立場,基本上一定會贏得網路投票啊,不算公平。
他說,沒關係啊,你就打這個立場啊,我沒差。
我說,屁啦我才不想佔這個便宜,馬的我們用抽籤的。
他說,好啊,那到時候再說,他要籌備一下。
嗯嗯,好一個……到時候再說!!!!!
結果數個月後的某天,我冷不防收到一封信,
如下(據說朱學恆很喜歡貼別人的信ㄎㄎㄎ)。
嗯嗯,好樣的!
猝不及防,朱學恆竟然洋洋灑灑寫了好長一篇,贊成死刑的文章!
搶著跑去贊成死刑也就算了,真的!也就算了!
重點是,靠竟然沒通知我就給我寫那麼長一篇!然後突然叫我一起戰!
朱學恆談死刑1
朱學恆談死刑2
靠咧!誰有時間啊!
我正在寫「殺手五」的屁股啊!
寫完殺手五還要寫這一次的「蟬堡」啊!
就算是攻下殺手五與蟬堡新篇的現在……我也要寫獵命師傳奇15啊!
當專業閒人真不錯吼,每天都可以閒閒上健身房練身體跟去演講豪洨,
偶而寫個網誌假裝自己很忙,完全不知道本人每天都活在不停的戰鬥裡,
就在我認真、誠懇、努力奮鬥面對每一天的每一秒,
兢兢業業準備在六月跟七月出版對社會有正面影響的小說時,
朱學恆這小人不僅搶了對投票有利的立場,還搶時效用長文偷襲!
沒辦法了,獵命師就……後天開始寫好了,男子漢說到就是……盡量做到!
(俗話說:不是盡力!是盡量要做到!)
以下我要開始發表違心之論了,
反正他馬的我也不打算打贏這一場嘴砲比賽了雪特。
首先,我想舉一段我的小說「功夫」裡的一段對話當論述的開頭。
「師父說過,你們有你們自己的正義觀,師父決不勉強你們。」師父席地而坐。
阿義又嘆了口氣,說:「殺人比想像中難。」
師父笑道:「你錯了,殺人一點都不難,難的是:你如何判斷一個人當不當殺?」
也對。
難就難在這裡。
決定一個人該不該殺,是該由人來決定?還是該由神來決定?
人類找不到神來審判,只好搬出法律,讓法律來決定人的生死。
但師父顯然把法律踢到一邊,發展出一套「正義超越法律」的論調。
我看著孤淡的弦月,落寞地說:「師父,雖然你以前說過,警察跟壞人總是一夥的,但是這個世界好警察還是很多的,為什麼不把壞人抓去警局,讓法律公斷一個人該不該殺?」
「如果這是你的決斷,師父也不能說不。」師父笑了。
師父的笑,有點譏嘲,卻也有些同情。
「師父,你殺人時,難道都沒有一點愧疚?」我問。
我是有些生氣的。
「師父,你殺人時,難道都不會考慮再三?」阿義也問。
師父大笑說:「師父殺人殺得坦坦蕩蕩,絲毫愧疚也無,若說考慮,師父的確是再三思量後才動手的!」
我搬出人性理論,說:「師父,可是被你殺的人,怎麼說也是別人的老公、別人的爸爸啊!」
師父冷然說:「這就是正義所需要的勇氣。」
我開始對師父的答案不滿,又說:「那你把人給殺了,那不就是把他改過遷善的機會給剝奪了!」
師父點點頭,說:「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所以師父會估量那些混蛋改過的誠意。」
阿義冒出一句:「怎麼估量?難道真的天天盯著他?」
師父聳聳肩,說:「情節稍微輕的,多觀察幾個月也未嘗不可,畢竟是條人命。」
阿義又問:「那超級大壞蛋呢?他想改過自新怎辦?」
師父自信地笑了笑,說:「當場就殺了他。」
我動了火,說:「為什麼不把他關起來?關在監獄啊!關個十幾二十年的,總可以關到他洗心革面吧!就跟師父說得一樣,人命就是人命啊!」
師父搖搖頭,說:「真正的大壞蛋,是無藥可醫的。早早送他回老家,對大家都好。」
我認為師父完全不可理喻,果然是從野蠻的明朝跑來的古代人類。
我大聲問:「你怎麼知道!那我問你,剛剛我們放過的大胖子,是情節輕的,還是情節重的?!」
師父拉下臉來,鄭重地說:「出手的要是我,半點不猶疑,立刻摘下他的腦袋。」
我也拉下臉,說:「為什麼不多觀察他兩天?到時再殺不遲!」
師父一掌拍在大佛的腦心,斥聲道:「等他再犯!你知道那代表什麼意思?!在你原宥他的期間,他所傷害的每一個人你都有責任!到時候再去結果他,不嫌太晚麼!」
師父動了怒,我卻只是大叫:「但要是他真心真意要改過,你就是錯殺一個好人!」
師父紅著臉,大叫:「我管他以後改不改!我殺他的時候,他是個該殺的壞蛋就夠了!」
我粗著嗓子叫道:「你殺了一個可能改過的壞人!」
師父的聲音更大,喊道:「他沒可能改過!我殺了他,他還改什麼!」
我生氣道:「那是因為你不讓他改!」
師父抓狂道:「大混蛋根本不會改!」
我大吼:「你不可理喻!」
師父長嘯:「你姑息養奸!」
阿義緊張地大叫:「不要吵了!」
我跟師父瞪著彼此,中間夾著個窘迫的阿義。
「你們兩個都對,也都不對,所以先......先不要吵!」阿義臉上寫滿尷尬。
「我哪裡不對了!」師父瞪著阿義。
阿義臉上一陣青、一陣白,流氓脾性馬上就要發作。
我看著師父,深深嘆了口氣,說道:「師父晚安。」
師父一愣,看著我一躍而下,沒入八卦山的黑密林子裡。
ps:功夫真好看啊!!!!!
以上這一段論述,說出了兩個觀點的矛盾。
師父說:「我殺他的時候,他是個壞人就夠了!」
淵仔說:「你殺了一個可能改過的壞人!」
這一段話後,不久,選擇放走壞蛋的淵仔,震驚於他所選擇的結果。
------那個大壞蛋繼續作惡,將一個女人給殺害棄屍。不過這是小說,請不要輕易被影響。嗯嗯,啊啊?br />
死刑的存在,在我看起來有三個目的。
第一,是積極性的目的。
死刑的存在,是警告試圖作惡的潛在壞蛋,告訴他們作惡的下場可能是死。
於是重罪型的犯罪率透過政府實際手段的恐嚇,達到降低的目的。
這一點,統計資料我沒找也不想找,可能不見得有真正的相關。
第二,是出自很消極的目的。
死刑的存在,是確保這個壞人沒有可能再危害社會上的其他好人。
除非他是傑森或是佛萊迪,可以一死再死請保安來都沒用,不然死了就是死了,不可能再害人了。
------這一點雖然消極,但倒是非常確實地消滅了惡人!
第三,是為了安慰被害人家屬。
這一點尤其重要。
通常我們大力贊成死刑時,心中想的哪裡是「死刑可以降低犯罪率」如此高尚的理由,或是「死刑可以讓壞人少一點」這麼有道德感的理由,而是------你這個禽獸!竟然喪心病狂砍了那個女孩一百多刀!死一百次都不夠!
或……
你這個禽獸!強姦不了一個小女孩,竟還拿樹枝把她的腸子鉤出來,害人家接下來的幾十年都只能吃流質食物!判你一百次死刑都不夠!
我們不是被害人家屬,只是看了新聞,只是道聽塗說,就足夠義憤填膺到希望一個我們素未謀面的惡棍去死他媽的!
沒錯,我們試圖說服另一個人支持死刑時,往往不是站在非常抽象的「社會整體的立場」,而是站在「受害者家屬的立場」,告訴對方,被害人當初是如何如何受到歹徒的欺凌虐待直到無法掙扎,請對方感同身受------如果你是受害者的母親,你每到半夜,想起懷胎十月的孩子,有著大好前程,結果就這麼死在歹徒的欺凌下!你會不會崩潰!你會不會想手刃歹徒!
會!
當你說:「會!」的時候,心中必定燃起一股強烈的正義感。
這股正義感,就是死刑之所以存在的真正防守線。
所以,你靜下來想一想,如果死刑的存在無法降低高危險性的犯罪率,也就是無法真正帶給這個社會更安全的人身環境,死刑,就只剩下「以眼還眼」的安慰效能,你覺得洽當嗎?
也許,你還是會一股熱血地說:「以眼還眼,本來就是天經地義!」
BUT!
人生最矛盾的就是這個BUT!
BUT死刑的存在基本有幾個矛盾。
矛盾一。
你既然認為一個人的生命之可貴,可貴到無法被任何人剝奪,於是當有惡人剝奪了另一個人的生命時,國家機器便要給予制裁,以彰顯生命的可貴------結果這個方法竟然是剝奪該罪犯的生命?!
站在這個矛盾上,很多人都該同意,以無法假釋的終生拘禁取代死刑,雖然付出的成本很大(犯人的老病死都需要費用),至少維護了我們崇高的人權價值。
矛盾二。
站在社會責任論,社會有必要也有義務,要帶領社會所有的成員走上常軌,不管是求生技能上的、抑或是人格教育上的,所以社會提供了義務教育,讓我們有受教育的機會,才能與社會接軌。
如果人性本善,今天產生了罪大惡極的惡人,表示社會並沒有給予這個惡人完善的人格教育、或是良好的成長環境、或這個惡人從小就成長在惡劣的家庭(經濟困頓到連學校都不能好好上、一個動不動就性侵子女的爸爸、一個愛喝酒的媽媽、國中就學會吸毒的哥哥)。
在這樣的邏輯底下,這個惡人今天之所以為惡,全都是因為「欠缺了變好的機會」。今天社會對這個惡人判處死刑,就等於社會推卸了這樣的責任與義務------反正我將你徹底毀滅了,我就不需要再教育你了!
社會,可以這樣嗎?
人性本善耶!所以這個人一開始可是個好人,只是環境改變了他,那麼,環境不好是誰的錯?社會的錯!是這個社會某個地帶生病了,才扭曲了原本善良的他,他可是清清白白誕生在這個世界上的。
就跟功夫裡的淵仔說的一樣,你將一個惡人殺了,這個惡人就沒有重新改過的機會了。
如果!社會認為「教育」對一個人的人格養成是有用的,社會就不能推卸這個責任,應該趁這個惡人在監獄服刑時,密集地對他施以重新改造的教育。
也許這個惡人在以前的人生中無法得到好的教育,沒關係!你人都在監獄了,動也動不了,此時正是重新教育的最好時機。
矛盾三。
如果你認為人性本惡,也是一樣的邏輯。
正因為人性本惡,所以社會提供了完善的教育機制,幫助每一個人性本惡的小壞蛋變成一顆又一顆的好蛋,通過人格教育,慢慢矯正我們潛在的壞胚子,所以我們成為好人後,與社會正常接軌,並不會互相危害。
如果今天某個人作惡了,站在這個論述底下,我們可以說,社會提供的矯正機制失敗了,社會並沒有善盡其責,才讓這個人的惡性留在他的體內。
誰的錯?惡人有錯,但社會難辭其咎!
今天要做的,應該是持續不懈矯正這個人的惡,幫助這個惡人洗心革面、乃至於社會重新接軌,變成社會的一份子……而不是草率地槍斃你的責任!
如果你相信再怎麼邪惡的人都可以變好,只是時間、只是機緣、只是付出的心血的問題,那麼,當一個惡人在被槍斃前一秒,他誠心誠意悔過,希望餘生做個好人,孝順生養他的父母,報答在給他一次機會的社會,那麼,就在此時此刻,死刑對這個人、甚至對整個社會來說,都是極為累贅的存在。也許對被害人家屬還有意義,一種基於復仇情節上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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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我只是善盡一個辯方的責任,打完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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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死刑及定讞者盡快行刑?
也許有很多混蛋可以改過自新,也值得這樣的機會。
但我必須說,馬的,有些混蛋之所以是混蛋,不是因為他欠缺了機會,而是欠揍!欠揍!欠揍!欠揍!欠揍!欠揍!欠揍!欠揍!欠揍!欠揍!欠揍!欠揍!
我的偶像金庸大師寫的「射雕英雄傳」的最後幾頁,有一段故事寫得極好。
引述:
寫得真好,洪七公好帥!!
如果今天我是一個律師,職責之內我必須替一個大混蛋辯論,可以,
但為他開脫罪則後,出了法庭,脫下我的律師袍,我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
拿一把槍親手轟爆這王八蛋的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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