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回到廉價的小旅社,她迫不及待打開電視,很快就找到重播的社會新聞。
為了客人打砲的隱私,汽車旅館並沒有監視器正對著櫃台,所以沒拍到鐵塊行兇的畫面。死者的頭部被馬賽克蓋住,但記者誇張的用語將死狀淋漓盡致地形容出來。
三立新聞台:「臉部全毀,兇手好像是用了小型炸藥。」
TVBS新聞台:「太慘了,根本看不清楚原來的樣子。」
東森新聞台:「好像是鉛球近距離砸中了死者的臉,而且是反覆地砸......」
民視新聞台:「除了臉部的重傷,死者的肩膀也嚴重骨折,慘不忍睹。」
中天新聞台:「臉部的骨頭幾乎全部碎裂,滿地都是乳白色的腦漿。」
至於死者的身分,根據警方的說法,是一個叫黃志偉的媒體記者。
不曉得這個記者是寫了哪則新聞得罪了誰,對方要用這麼殘暴的方式要他的命?媒體同業諱莫如深。至於一個媒體記者,怎麼買得起價值三百萬的賓士轎車,又怎麼會隨身帶槍,也是警方繼續追案的重點。
不過這都不是小恩關心的東西。
鐵塊殺掉那個記者,只是因為職業需要。
就跟自己一樣,跟誰誰誰做愛,不如說是跟鈔票做愛。
真正的兇手,應該是幕後花錢的人。
那些新聞畫面僅僅是小恩回憶發生一切的輔助。
什麼樣的人會「變成」職業殺手呢?
冷血?
或許有一點吧。但鐵塊不像是壞人,比較接近沒有豐富感覺的人。
比起每一筆單都至少千萬的月,鐵塊看起來好像也不怎麼收入優渥。
像鐵塊這種赤手空拳就能完成任務的人,在「業界」應該是頂尖高手吧,怎麼會住得那麼簡單?沒有冷氣,沒有洗衣機,沒有冰箱,沒有微波爐。衣服、牛仔褲跟皮包都不是名牌,質感也很粗糙。一定也沒有車。
對了,連電視都沒有。
明明做一樣的事,月久久殺一次人就可以過得很好,還有兩千多萬人拍手叫好。社會公器媒體當然得批判他,骨子裡愛他愛得要命,毫不吝嗇用大快人心等用語平衡掉那些裝飾門面的假批評。
鐵塊則是勞碌命,距離上一次殺人才兩天。說不定這兩天間還殺了另一個人,只是沒有上新聞而已。
記者還直接稱他為殺人兇手。沒一個人挺他。
最爛的是,付錢給鐵塊的人一定是欺負他。
小恩竟有點生氣。
如果有人只付兩百塊錢就想上她,她一定當場走人。一樣的道理。
此時,電視畫面 小恩看著警方根據櫃台小姐的筆錄所畫的畫像。
「拜託,一點都不像好嗎?!」
那個櫃台小姐一定是太緊張了,跟警察說了亂七八糟的東西,當時她縮在桌子底下一動也不敢動,恐怕連鐵塊什麼時候走的都沒勇氣站起來確認吧,因為新聞完全沒提到鐵塊走的時候,還從後面的車子裡撈走一個女孩......
至於原本那個想帶自己開房間的墨鏡男?
算了吧。
不管怎麼將援助交際大費周章掩飾成一夜情,道德上也過不了關,他根本不可能跟警察說什麼。
「不過,我知道你住哪裡。」小恩自言自語。
如果主動去找鐵塊,他會怎麼想呢?
如果每次去找他,都有十六張鈔票可以拿的話,也不是壞事。
反正鐵塊一定很歡迎,因為她會很勤勞地念故事給他聽。甚至念到他睡著為止。
但這種主動敲門討上討錢的援交妹,好像從來沒聽說過呴。
小恩胡思亂想,突然覺得今晚好累好累。
身子往旁一摔,眼睛閉上。
黑暗中,第一個畫面,是蟬堡裡恐怖的雙胞胎。
第二個畫面,是鐵塊赤裸裸坐在她面前乞討故事的眼神。
小恩將臉埋在枕頭下。
「......下次換我找你好了。」
- Oct 17 Wed 2007 23:34
殺手鐵塊,流離尋岸的花(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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