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某個地方的討論串,我知道很多人在等我回應。

幹可是我從日本回來後最近要緊的是寫「三聲有幸」,為了不浪費字,以下這些就當作是新書序好了。所以我盡量寫得有條理一些。


往往事實只有一個,卻會因為解讀的人的心態,而有不同的「看法」。

------這一句話可以當作我以下系列文的宗旨。

最簡單的,這一次我將2005年起我在無名網誌上發表過特別有趣、特別白爛、特別有意義的文章集結在一起出書,還一口氣出了兩本,我覺得相當好看。

但這個時候就會有人猛搖頭,說:「已經發表在網路上的東西,還出成書,簡直是騙錢。」

雪特咧我騙誰的錢?我在書封面上就明擺寫了「Blog亂寫文學」,在網誌上宣傳這兩本書的時候也大大方方寫了,除了浩浩蕩蕩一萬字的序、部份與女孩的閃光文之外是新作品,其餘收錄的文章都已公開發表過。騙了誰的錢?

現在有的新小說我不會放在網路上,直接出成書,一定會有人質疑為什麼不像以前一樣統統放在網路上讓人看免費的,一定要逼人去買?簡直失了寫作初衷(……你又知道我的寫作初衷?)。

現在我將網誌出版成書,為什麼就會被說是騙錢?不說我竟然將可以出版成書的文章免費放在網路上給大家看,簡直是太大方?!

雖然我不那麼喜歡火影忍者,不過培恩這句話還蠻應景的。

培恩:「總是事出突然,理由卻是事後才加的。」

(培恩這角色我實在看不懂,破解的方法每一回都被找到卻都破不了!)

無限擴大改寫成:「總是個人喜好先行,喜歡與討厭的理由卻是事後才加的。」

是不是更貼切啊。






我行動背後的理由,很簡單。

那就是,以前我是學生,沒有「人要生存」的完整概念,出版社幫我出書的速度又超級慢(寫了一年以上才出版,至少就有五本書是這樣,異夢、功夫、狼嚎、樓下的房客、哈棒傳奇),所以我將作品貼網路可以最快讓讀者看到、自己也迅速得到「能量」,於是我八成直接貼網路。(等出書是否太慢?)

現在我故事寫完了、改完了、校完了,很快就可以出版,很多人買很多人看,我也有穩定的收入,當然就這樣出版愉快。

當然有些故事還是會免費貼網,比如全部的殺手系列------主要是我開心貼網分享,而不是呼應任何人的要求。

我感覺到,大部分讀者都會理解、並接受我這樣的作法。

也許這也是一種一廂情願的信任吧。






只要是不爽我、又不直接明講的人,硬要拐個彎就會出現很多奇怪的論調。

比如有個作家用很不以為然的語氣說,我在蓋亞出版社與春天出版社之間跳來跳去,顯然是一個「不念舊」的人,暗指我對出版社的忠誠度不夠。

以結論來說是對的,我對出版社的確毫無忠誠可言,因為我又不是出版社養的狗,忠個屁?我都直接「講義氣」。

從2005年開始到2007年,每年都有超過十間出版社希望我跳槽,或給他們「出一本也好」,我很感謝他們的邀約,但我都沒答應,因為我很喜歡自己與蓋亞跟春天相處的感覺,以前小說賣不出去的時候他們願意一本一本幫我出,現在大家願意捧場了,我自然想將成果與他們一起分享。這是義氣。

去年邀約的出版社少了,有一次我無聊問我的經紀人曉茹姐:「怎麼都沒人在邀了啊?我在兩間出版社出版,看起來不是有隨時跳槽的可能嗎?」曉茹姐說:「才不會,你怎麼出書都在這兩間出版社裡跳來跳去,久了,別的出版社只會覺得你對他們超忠心的。」

話說我的讀者可以自然發現我在這兩間出版社之間的「配書」,自有我的一套邏輯。撇開配書的邏輯,到底是什麼心態會讓一個作家去酸別的作家「不念舊」?怪得要命。







有的人公開質疑,或暗暗不爽,認為因為我的存在,大家都只看我的書,讓許多其他很好的類型作家遲遲冒不出頭。

約兩年前吧,我跟幾個作家私下約一起吃飯,我笑著鼓勵其中一個作家。

沒想到那位作家用我無法解讀的語氣說:「可是,我覺得現在大家都只看你寫的小說。」

我楞了一下,然後有點難過。
(詳文請參考:http://www.wretch.cc/blog/Giddens/5641546 不是滋味的滋味)

這也可以構成度爛我的原因?

我可能覺得全世界就我最厲害嗎?

以下也不是第一次講了,許多公開演講裡,我至少講了五十次以下的話:


你問我厲不厲害?

我會說是,但比起厲害,我更幸運。

為什麼?寫作很多年後我才被這個市場認同,乍看下好像很不走運,可是台灣還有許多很好很棒的作品,有很多很厲害很努力的作家,可經過了很多年,他們還沒有被市場看見。

比起來,我終究可以站在眾所矚目的聚光燈等下,真的非常非常幸運。

可聚光燈打是打了,有一天也許會移開。

我想一直一直這麼幸運下去,所以我會繼續努力下去。


把本土類型小說家無法出頭天的因素,怪罪到我身上,或是怪罪到近幾年翻譯小說行銷能力太強,是不是不大公道?而且也不見得符合事實。

我很欣賞的作家星子,持續不斷地開展新的作品,隱隱有大將之風。御我也擁有非常多非常多的讀者,象徵另一個閱讀世代的崛起。橘子的小說越來越暢銷,蝴蝶也越來越暢銷,既晴始終很厲害,蔡智恆依舊笑咪咪在寫,Lowes據說受到我的影響開始拓寬他的寫作路線……

我不崇拜技術。

我只崇拜熱情。

我從來不扛任何意識形態的大旗,我也不打算拯救什麼文學,或誤以為自己肩負了某種書寫的責任,那都是假的,大便之類的自我抬舉------那才是詭異的自我行銷吧。

我的寫作,一向都是我自己一個人的戰鬥。

只是很希望我的戰鬥可以帶來很好的副作用------帶給大家生命的勇氣。




(真是辛苦女孩一路上都在拍這種照片......:P)



有慣例,當然也有讓人窩心的特例。

就在2007年十月份,依然九把刀這一本書剛剛發行之際,我在旅館裡轉電視,正好轉到公共電視一個談話節目,由蔡康永訪問金石堂行銷總監盧郁佳,聊到最近一年閱讀風氣的特色。

盧郁佳先說了一大段翻譯小說依舊很強勢的話,然後就說到了「九把刀」這三個字。我虎軀一震。盧郁佳是一個作家,通常……通常從另一個純文學的作家口中提到我,多半都會說一些九把刀擅長自我行銷之類的話。

所以我瞬間就做好的聽這些批評的心理準備。

沒想到,盧郁佳說:「九把刀跟蝴蝶,都是在網路上熬了六、七年才開始竄紅的作家,他們都很認真努力,我希望他們走紅的時間,至少可以跟他們努力的時間一樣長,或------兩、三倍。」

當下我真的是十分十分的感動。




算個短結吧。

本來就打算討厭我到底的人,即使我這一篇文章誠懇無比,也會因為我說得振振有詞,反而加大了討厭的能量。

怎麼辦?

那就繼續討厭啊。

我寫這些,本來不打算逆轉自己被一些人討厭的狀態。

只是可不可以單純一點罵我幹叫我去死,不要用亂扣帽子的方式啊?

(相關文章請見:http://www.wretch.cc/blog/Giddens/4371282 林志穎與周杰倫)





(......詭異的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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