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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沒什麼要緊事,只是隨便寫。

退役後,台北彰化兩邊我都常待,乾脆也在永和租了一間約六坪大的小套房,工作方便,近約會,近星巴克轉換寫小說位置,位居五樓卻無電梯可免費鍛鍊大力金剛腿。

樓下附近有一間很好吃的担仔麵小攤,晚上七八點才開,深夜的生意最好。

上上個禮拜,台北「後青春期的詩」簽書會前一晚,雖然不餓,但我的肚子告訴我它很無聊(毫不在乎變胖的警訊),突然很想吃點湯麵之類的東西,於是穿著短褲拖鞋就下樓去啦!!

平常要是跟女孩一起吃路邊攤,都會點多一點小菜,比如燙花枝、燙青菜、或是切著海帶或滷蛋等等,比較有宵夜約會的感覺。

可一個人吃的時候就想簡單一些,我只點了一碗熱湯麵,慢慢吃,一邊讓熱氣蒸蒸鼻子------每次吃完熱湯麵,最大的收穫就是擤鼻涕的時候會很暢快。

吃到一半的時候,有個年約四十的胖子跟我併桌。

他點的東西可多了,湯麵一碗,燙青菜一盤,油豆腐一大塊,再一盤燙薑絲豬肝,應該是餓了好幾天。當他浩浩蕩蕩開始扒麵的時候,我的筷子掉了一條豆芽菜在桌上,我本能地夾起來吃掉。

大概是這一幕被胖子看到了,胖子突然開口:「一起吃啊!」

要是平常,我大概會靦腆地說不用了,但隔天要簽書會,心情有點好,於是就隨口嚷了聲:「喔。」然後就伸筷子夾了一塊豬肝。

其實我還蠻想大大方方吃胖子點的東西,然後在自己先行付錢的時候一起把兩個人的帳結了,頗有豪氣。可那一晚我只帶了一百塊下樓,肯定不夠,所以我只意思意思吃了胖子的東西兩口,然後就擤擤鼻涕閃了。

沒了,沒要說什麼小故事大道理。

只是覺得遇到了一個大方的胖子,也難得這樣亂吃別人的東西。






不過我也想起兩件小時候吃路邊攤發生的事。

話說國小的午餐,大多是我媽在家裏煮好,再讓我爸帶去學校給我們吃,一口氣可以省下三個小孩的便當錢。

但到了五、六年級時,大哥上了國中,只兩個小孩在念國小,有一陣子媽會乾脆給我跟我弟各三十塊錢,叫我們早上先去買學校的便當卷,到中午再拿便當卷去福利社換便當吃。

小孩子最擅長的事,就是不聽話。

我有一半機率不會買便當,而是拿著那三十塊錢,在中午時候跟同學一起到學校外面吃東西,等到午間靜息過後再回教室。在我小時候的年代,十五塊錢一碗湯麵,二十塊錢一碗碗粿,吃完以後還有十五塊到十塊錢可以買冰紅茶,或拿去打電動------又可以不用睡午覺。

有時候我們一群狐群狗黨在外面晃,有時候是我一個人在外面走來走去,走累了就坐在路邊幻想。從小我很喜歡這種什麼話也不用跟任何人抬槓的感覺,雖然孤獨久了就會生出寂寞的感覺。

我要說的兩件事很普通。







有一次我跟一個朋友在吃路邊攤的碗粿(那攤超級好吃,後來變成現在的杉行碗粿,在民生國小附近的一間店,從早餐就開始賣,湯也很便宜好喝),鄰桌是一對笑容很甜蜜的新婚夫妻,打扮普通,甚至有點貧窮的感覺。

那對夫妻吃著吃著,便問我們:「你們為什麼沒有在學校吃飯?」

我沒答話,那朋友說:「我們想在外面吃。」

有回答等於沒回答。

那對新婚夫妻點點頭,說:「你們很可愛。」

這種回答等於亂回答。

然後那對新婚夫妻就幫我們付錢了!!!!

好怪啊,不過原來長得可愛也可以被請客,讓我小吃驚了一下。

尤其我朋友長得其實很欠揍,我想完全是因為我的關係。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1)幫可愛的小朋友付錢,可以讓他印象深刻到長大以後寫一次部落格。

(2)長得很欠揍沒關係,跟長得可愛的人一起吃東西還是有可能被請客。

(3)只要東西夠好吃,努力下去即使是路邊攤也可以買下店面長久經營。

(4)人不可貌相,那對打扮貧窮的新婚夫妻其實是有錢人。








第二件事的印象極深刻。

同樣有一次中午,我在靠近民生菜市場裡的路邊攤吃湯麵,老闆跟他的女兒一起做,攤子不大,但東西好吃,生意很好。

除了愛吃碗粿,那間湯麵攤子我也常去,因為它的對面就是一間很好喝的冰紅茶店,我常常吃完麵就走過去買來喝,從此之後我就愛上了喝有古早味的冰紅茶(比如台南的雙全紅茶)。喝到肚子痛也是常有的事。

那一天我吃到一半,有一個微胖的女生拉開椅子坐在我對面,她的年紀我當時覺得是十八歲左右吧,因為我的印象是:個性怯懦的大姊姊。

那位大姊姊囁嚅叫了一碗湯麵,沒有加任何東西(印象很深,因為我常常加一顆滷蛋,然後戳破滷蛋使勁攪和在麵湯裡,好香好香!)。

而老闆的女兒把麵端上來,放在這位大姊姊的面前時,大姊姊神色異常緊張,聲音發抖地說:「……對不起,我沒有錢。」

沒有錢,不是忘了帶錢,也不是打算賒帳的那一種沒有錢。

是沒有錢,卻想吃一碗麵的那一種沒有錢。

我還來不及幫她尷尬或生出任何念頭,端麵的老闆女兒怔了一下,用很平靜的語氣說:「沒關係,妳吃。」然後就轉身去忙其他客人的點餐。

這一個畫面我畢生難忘啊。

身為唯一目擊者的我慢慢吃著麵,過程中很努力克制自己想要觀察坐在我對面大姊姊的表情反應的好奇心,免得大姊姊覺得難堪。只有在快速吃完麵後站起來的一瞬間瞥了她一眼,大姊姊非常專心、緩慢地吃著不用錢的麵,有一種感覺:她剛剛應該從頭到尾都沒有把頭抬起來吧?!

那一個畫面我一直牢記到現在。

認真說起來,那個畫面並沒有什麼「幫助人是很快樂的」或「施比受更有福」之類的經典意義,整個就很簡單:路邊攤賣麵的女兒,請了沒錢吃麵的人一碗麵。

而令我感動的其實不是那請客的老闆女兒的善心(雖然真的好人),畢竟如果是我,或正在看網誌的大多數網友,都有這份「請一個肚子餓的陌生人吃一頓飯」的善意,只是有沒有這個機會,或有沒有抵抗這一份尷尬的心情罷了。

(這讓我想起了,我在大陸上海遇到的一件爛事,往後再提)

讓我感動的是,這位不曉得為什麼會沒錢吃一碗十五元湯麵的女孩(蹺家?流浪?錢被偷?家裏窮?或只是剛剛好錢用完了肚子卻也餓了?),她沒有打算欺騙店家,也沒有大費周章編造或陳述自己沒錢的理由,就只是坐下,用「信任這個世界會幫助她這一頓」的勇氣,點了一碗湯麵。

真的,需要幫助不是什麼可恥的事啊,每個人都有低潮。

沒辦法自己爬起來的話,伸出手向正好經過的人呼喊一下,也很需要勇氣呢。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1)十五元一碗的湯麵在台灣現在已經找不到了,可見通貨膨脹的可怕。

(2)按照童話故事法則,那位食麵少女其實是妖精所變,日後會來報恩!

(3)如果沒錢吃飯卻要點湯麵,不要加滷蛋免得店家覺得你也太愛凹了。

(4)九把刀真的靠腰無聊,沒東西寫部落格卻硬要寫,簽書會的感想呢?







說到湯麵,我家附近的「貓鼠麵」還挺好吃的,有時候回家錯過了跟大家一起吃飯的時間,我就會走一分鐘的路過去吃一碗三寶麵(大貢丸、小春捲、還有一個忘了),五十塊,不算便宜也真的不貴。湯頭很棒啊。

這樣沒有認真寫個結束的點,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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