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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那晚我走去隔壁房間宰了跳跳嗎?

 

嗯。換個問題好了。

 

如果你掉了一塊錢在馬桶裡,你會把它撈起來嗎?

 

不會。

 

因為一塊錢太不重要,而為此洗手則太麻煩了。

 

我喘成那樣,當然沒有伸手進馬桶把那一塊錢銅板撈起來。

 

 

其餘也沒有什麼好峰迴路轉的。

 

我回到了南韓,第一站就去了劉錚哥的咖啡餐車。

 

我沒有帶著槍去,因為用不著。

 

他的餐車還在,老婆有在,理所當然地都在。

 

臉皮很厚的劉錚哥幫我點了招牌起司蛋糕,還有一杯不怎麼樣的咖啡。

 

「你活下來了。」劉錚哥一點也沒有感到不好意思:「簡直跟詩一樣。」

 

跟詩一樣是什麼意思,我不知道。

 

如果真的像一首詩,也是一首爛詩。

 

「我無所謂。」我切著蛋糕,翹著腿。

 

「殺手不是徵信社,通常我們不搞偵探的事。只是這次雇主給的資料,我不需要請鬼子調查就知道她要找的人是你……」劉錚哥笑著說,只差沒有比手畫腳:「你說有沒有這麼巧?」

 

「我說我無所謂。」我是說真的,我真的無所謂。然後咖啡一飲而盡。

 

劉錚哥遞給我一個紙袋。

 

「很好,那我們就繼續公事公辦下去。」

 

那裡面裝了誰的照片,我無所謂。

 

是土豪劣紳抑或是販夫走卒,我無所謂。

 

在哪裡殺他,我無所謂。

 

什麼方法什麼時候什麼特殊要求,我都無所謂。

 

我只要可以把槍裡的子彈都射出去就行了。

 

 

我想機會不只是留給準備好的人,還是留給真正渴望機會的人。從那一天起我決定自己找自己的麻煩,每一次,每一次我都盡其所能地招惹不該陪葬的人。

 

如果能遇到剛好巡邏路過的警察就更好了,縱使沒有一次令我感到威脅。可以可以,我當然可以承認我喜歡看著那堆無辜的人被捲進別人的悲慘命運裡,彷彿我跟我的子彈所製造出來的不公平越多,就越能夠稍微平衡一下這個世界的另一個不正常的極端美好似的。畢竟那種美好多不真實啊,所謂平凡快樂的人實在不該存在的不是嗎?

 

那太不合理了,接近虛構,虛假。我得一槍一槍把它們從我眼前擊碎!

 

好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終於可以回到我說故事的起點了。

 

還記得吧,我正坐在首爾一間百貨公司挨著大片落地窗的咖啡店,一邊用手指敲著早已喝完的咖啡,一邊欣賞那群警察跟醫療人員為我的傑作忙進忙出。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勞無功哈哈。

 

現在的我已經幹了三年又三個月的殺手,「火魚」這個代號成為江湖上令人聞風喪膽的名字。只要我的手上有兩把槍,以及無限多的子彈,我有自信能大搖大擺到任何一個地方幹掉任何目標------這也是江湖上對我的評價。

 

我好像漸漸披上了傳奇的色彩。

 

是吧?像我這種高手,當然有很強大的殺人需求!

 

劉錚哥那種貨色的經紀人能接到的案子始終無法滿足我,所以他推薦了另外三個經紀人幫我接單,一個是香港的「火柴頭」,一個是日本的「船井先生」,一個則是台灣的「煙斗太太」。

 

有了這三個經紀人一起下單,我在亞洲到處飛來飛去,四處開槍,十分過癮,有時候我覺得兩隻手真是不夠用,如果我有三隻手或四隻手就更好了,那樣我就可以一口氣拿更多把槍跟更多人對幹。

 

偶而我玩得太兇把自己逼入險境,我也覺得十分好玩,反正最後還不是化險為夷。只是跟我配合的鬼子都是固定那一個臭三八,那些經紀人都說,難得那個鬼子可以忍受我,叫我不妨也繼續忍耐那個賤女人吧。呸。

 

時間是所有人的敵人。

 

不知道是不是職業倦怠,我漸漸覺得光是解決目標跟拉路人下水有點無聊,畢竟目標在明,我在暗,一切都太容易。相反的我更期待同樣躲在暗處的跳跳。

 

那一晚我懶得殺掉的跳跳,從沒有放棄幫她一堆刀疤姊妹報仇的心願。

 

這實在是太棒了太好笑了。

 

當過妓女的女人很難再靠別的方法賺錢,跳跳肯定還是在賣,她臉上那條疤肯定讓她賣得很差。我這麼難殺,要殺我可不便宜,大概每隔好幾個月跳跳那個醜女才能存夠錢買新的殺手試著把我幹掉。

 

但真是抱歉啊跳跳,或許是我的第六感越來越敏銳,又或許是一分錢一分貨,跳跳能起得起的殺手實在不夠看,每次在對我動手之前,都被我早一步發覺不對,一場敵暗我明的暗殺往往演變成瞬間的對決。

 

跳跳買了四個越來越差勁的殺手想殺我四次,當然我四次都活了下來。

 

或許是應驗了跳跳那晚的詛咒也說不定。

 

而她對我的恨,也是綿綿無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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