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理會網路上的謠言很久很久了,看見有人到處惡意中傷也很久很久了,

我的強項從來不包括忍耐,但以前有很多時間戰來戰去的,也蠻快樂,

但現在很忙,也喜歡忙,沒時間了,所以我大部分都改採取刻意忽略的方式,

老實說結果通常不錯,讓我頗為意外,

許多網路小白會因為我的漠視而自動消失------畢竟我一旦理睬了他們,他們反而爽得要命,

覺得終於因為惡毒我而得到了許多人的矚目,網誌人氣衝高才是他們的目的。

由於「漠視」的應變態度效果不錯,也幫我省下很多時間寫小說跟約會,所以我這半年以來都很樂意這麼作。


BUT!

人生最雞巴的就是這個BUT!


總是有例外。

有些惡毒的謠言我再不反擊,久了就變成真的了,

我想過我是不是應該繼續都裝沒看見,來個清風拂山崗之類的,讓奇怪的傳言自動消失,

之類的。

但明明就可以認真反駁的,我就該嘗試,因為傳言幹就是不會自動消失,只會繁衍。

我是真的不想承受不該屬於我的謠言。

以下節錄我在楓橋驛站bbs我的個人板,上面寫的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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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iddens (九把刀) 看板 IS_Giddens
標題 剛剛去看了ptt,我只想說......
時間 2008/12/22 Mon 02: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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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是反駁ptt某版謠言的備份)

說過很多次,要怎麼評論我的作品,我都不會打擾,

不過對於造謠,我就不可能讓你講太爽,

不打筆戰,我平舖直述。


1.

我沒說過討厭線上遊戲這種話,

我是在獵命師傳奇第一集批判過,

有很多奇幻小說都是看著線上遊戲下去寫,沒有創意,

這不代表我度爛線上遊戲啊。我自己也打過"混亂冒險"長達半年,靠因為徐若瑄代言啊。

從N年前我就一直在各個講演裡不斷嗆聲過,如果用"我流"寫成的獵命師傳奇,

最終沒有製作成線上遊戲的話,就算是我失敗了。

這些嗆聲我想應該有一萬個人現場聽過了,覺得我唬爛的應該也有八千吧。

會這樣一直接近幻想似地嗆聲,像是度爛線上遊戲的人會說的話嗎?



2.

我寫毛毛狗跟我之間的故事,毛毛狗從頭到尾都知道也同意,

甚至也很感動,還說書出了要買一本給她媽媽看,

如果你真的有看壹週刊後面的連載,

就應該知道我現在正在寫的這些不是嗎?

我在紀錄我的人生,故意漏寫跟我交往七年的前女友,才是不尊重跟輕蔑,

如果她不想被寫我絕對直接不寫這樣的故事。

雖然我怎麼作人不需要你同意,但我不喜歡有人這樣胡亂造謠。

我在blog上寫小內,小內也同意,也很高興,

試問,

(1)明明我有女友,卻隻字不提,讓女讀者覺得我單身,隨時保持有偷吃的潛力。

(2)將女友跟我之間的小互動寫出來,讓她覺得高興,大家都知道我有女友,且相處很好。

你會選哪一個?

我知道選(1)的網路作家很多,偷吃女讀者的也一直都有,

光明磊落是我的強項,我選擇(2),幹這樣也有事,靠。

小內跟我很好,我說了我們沒分手,大家不相信我也沒辦法,

雖然我同樣沒必要跟不認識的人交代這些事,不過要拿這些事中傷我,那也不必。



3.

我將毛毛狗幫過我想故事的部份,寫作小說功夫的作者感想的部份,

後來書再版了,我跟毛卻分了,

請問------>

(1)我換掉序。 被批評沒品,沒風度。

(2)維持序。 被批評消費前女友,作人有問題。

是你,要選哪一個?


我選,維持序------>讓毛毛狗很高興我記得她的幫忙。


只有我知道怎麼做,前女友會開心還是生氣。

你知道嗎?

打噴嚏的實體書改版,毛毛狗幫助我想故事的作者感想,就是同例,

幹我就不重複了。



說完了,

至於要批評我的小說很爛請繼續,我不會打擾也不會插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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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要這麼大費周章地從bbs上節錄這篇文咧?

主要是有人非常惡意地到處張貼這個留言。





不管這個惡意散佈謠言的人是誰,真的都太閒了。

好歹也登入一下嘛,不登入就到處發謠言,不就顯得一開始就一副小頭銳面的猥瑣樣嗎?

公佈一下這個小人的IP

很多人的blog都被留言了

應該是無差別的到處亂貼的留言

所以歡迎大家陸續提供這個人的ip位址

你們是自己的版主的話就看得到

(知道什麼是ip位址嗎?)









雖然愛亂講大話是我的強項,不過仁者無敵也是我的強項。





最後,我要怎麼稱呼我心愛的女孩,一向是我自己的事。

關心我的人我得謝謝你們,不過我跟女孩有我們自己的想法。


女孩的網誌,點了就好,請勿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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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馬的一兩天沒寫網誌小人就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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