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上很少有不犧牲一點好處,就可以得到另一種好處。

我們想做自己,就得冒著被誤解的風險。

別人不見得了解我們的想法,還有最重要的------「這樣的想法,是怎麼從這個人的個性中滋養出來的」。

我厭惡被誤解,幸好我想做自己的慾望也夠強烈。

比如很多讀者會寫信給我,問我家地址,希望將書寄到我家然後我簽完名後再寄回去。這些讀者當然會在信中不斷說一些很喜歡我的小說之類的,我看了也很高興,覺得得到鼓勵。不過……簽完名再寄書回去給他們?

真的做了,他們一定覺得我人怎麼那麼好。

可如果我每一封信都說好,導致每天都在做這樣的事,就不必寫小說了。

不給地址、不幫簽名寄回書的後果也很清楚,那就是被讀者認為我很雞巴。

這個時候,我就會拿出我最重要的自我判斷標準,那就是:「如果以前的我不會刻意配合的事,今天我拒絕也沒什麼。」

的確我在以前書賣得很爛的時候,我就不可能做這麼一件極需要勤勞的事。現在的我,當然也可以不用為了被說一句:「九把刀你人真的是太好了。」就展開我的讀者服務事業……於是我還是統統說抱歉,反正不定期都有簽書會在辦呀。

作家蔡智恆跟我聊過,他說他這個人本來就很臭屁,可是別人不知道啊,所以成名後他就得表現得謙虛點,免得被別人說他是書暢銷後得了大頭症。

蔡智恆講這番話不是好心提醒我作人的道理,因為他在跟我聊的時候,我的書還賣得爆爛,完全沒有人關心我有沒有大頭症。唉其實大頭症這種病我從小就得了,而且一直治不好,所以臭屁也是我的強項。

抵抗這種「人紅就跩」的誤解,是我日後戰鬥重要的一部分。

因為我的身邊已開始出現,許多拿著「社會責任」來要求我的人。

學校老師會要求我,多寫一點對青少年有幫助的文章,勉勵大家用功讀書。

慈善團體會要求我,多出面做善事幫助更多人捐錢捐時間捐熱情。

越來越胖的蜘蛛人說:「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的確如此。不過比起責任,我更想要純粹的快樂。





我除了寫小說之外,根本就很普通。如果不是大家很喜歡看我的小說,進而想認識一下我,否則我在這個世界上不過是個飾演路人的角色,我怎麼樂觀地看待我的人生、我為什麼充滿對生命的熱情,也不會有人感興趣。

很早我看破我自己了,我的確是個好人,非常善良,但我同時也非常的自私。是的,你沒有看錯,我認為我自己很自私。在我如此充滿生命熱情的時刻,我真的想把大部分的時間都拿來做我喜歡的事。

我覺得流浪漢很可憐,但我沒有充滿愛心到拿著棉被去給睡在紙箱裡的流浪漢蓋,但我以前就會小額捐款給照顧街友的創世基金會。

我覺得流浪狗很可憐,但我沒有充滿愛到不斷收養流浪狗、幫牠們結紮,不過我會不固定捐款給流浪動物相關的協會,偶而也會買肉包子請牠們吃一頓。

我覺得遭受到性侵害的女孩很可憐,但我沒機會幫她們狂踢強暴犯的睪丸,不過我會捐款給勵馨基金會,希望她們得到溫柔的照顧。

我覺得沒錢吃午餐、沒錢繳學費的學童很需要幫助,但我不會自己煮東西過去給他們吃,也不會勤勞地跑去當他們的免費家教。可我每個月都固定捐錢給富邦文教基金會,每次接到那些學童親手寫的感謝信我都覺得很感動。

每個人的個性不同,我有我關心這個世界的方法。我不想被規定、被指示、被要求要按照別人的期待去展現「我是一個有愛心的公眾人物」。那、太、假、了、吧!





有時候我的經紀人會接到偏遠地區的偏遠學校的演講邀約,也會接一些公益基金會的服務邀請,但,那也是因為我高興,不是因為我突然覺得自己變成了偉人。這樣的體悟對我來說非常重要。

做一件事的理由,越單純,越好不是嗎?

我會寫各式各樣的故事,我希望故事很好看,大家看了喜歡。

我希望某些故事帶給大家繼續戰鬥的勇氣,振奮大家也振奮自己。

但某些黑暗到不行的驚悚故事(異夢,樓下的房客),或是垃圾到簡直連亂寫都難以形容的爆笑故事(哈棒傳奇),我只是純粹想娛樂大家跟我自己。被說沒營養我也不在乎……好啦,是有一點在意。

我想做自己,堅持用自己的方式快樂,就得接受有時被人誤解:「九把刀是個專寫垃圾文章的作家。」或:「九把刀沒有社會責任感。」

這是我的因果,我的業,也是我帶的種。

人生沒辦法全拿的,不是嗎?





我希望受歡迎。

可我不會為了希望受歡迎,刻意去做能讓我受到歡迎的事情。

但我會希望,由於我不停地在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很努力,很戰鬥,很歡愉,於是這整個過程被大家認同,進而鼓舞到很多人開始嘗試「多做讓自己真心快樂的事、少做其實你不快樂的事」。

------如果事與願違,那也沒辦法。

但至少我還是活在真正屬於自己的快樂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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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把刀行動創意演講<常常傳簡訊給自己的九把刀>,接受報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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