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五月天的阿信跟瑪莎啦,推薦序寫得這麼多,不貼出來怎麼可以呢???


推薦序

有一天,我們都將會被世界完美地馴養。 BY 五月天 阿信


好吧。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越來越常這樣說了呢?我跟世界變得越來越和諧了。

以前看「槍與玫瑰」的MV,只要看到一頭亂> 髮遮著臉的吉他手Slash,站上價值百萬的> 平台式鋼琴上Solo,就會熱血沸騰地認定,搞搖滾樂團是我夢想的唯一歸宿。

然後,我搞了樂團,也唱過很多的歌,卻從來沒有站到鋼琴上去用力地吼幾聲。
上通告的時候,我都不說太超過的話。有記者問我問題,我總是小心地作答。每次出片,一定乖乖地努力宣傳。有機會到頒獎典禮走紅地毯,我都按照主辦單位規定的路線走。參加大型表演的晚會,結尾我一定會跟其他歌手站成一排,微笑揮手。

好吧,似乎算是不賴的人生啦。

但,總覺得有那麼一點不對勁。

其實,也許只要讓我站上一次平台鋼琴,對著這個和諧的世界,吼一聲「趕羚羊草之擺」就好了吧?

有很多很難說明的感覺啊!總之看完了這本小說,我知道你會懂啦。就算你不是什麼狗屁搖滾樂手,還是倒楣小說家,我想,我們的遭遇都差不多。

小說裡,出現了一句很棒的話,那也是我們人生終將踏入的遙遠預言:
「有一天,我們都將會被世界完美地馴養。」

在那之前,我只想再為一生一次的青春期,惡狠狠地叛逆一次。然後在大樹下挖個洞,把那些最瘋最殺最甜最痛最愛最恨的回憶,都埋進去,等待老了的時候,再好好地回味一番。

好吧,再一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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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序 BY 五月天 瑪莎

總是在回頭看的時候,我們才發現背後的風景和剛剛走來的時候感覺不同。

曾經,我們都有過許許多多的「曾經」。

曾經,我也想拒絕聯考。因為自負地以為自己清楚自己的未來,
這些昏愚的制度根本是箝制著夢想的枷鎖。
曾經,我也被留校察看。除了過多的曠課之外,當然還有我總是跟學校老師作對的該死態度。
曾經,我心裡也有個女神。即使她就在身邊跟你說著話,但是她依然是太陽永遠都追逐不到的月亮。
曾經,我也用力咒罵這個世界。午夜的豆漿店總是出入著腦滿腸肥摟著成熟馬子的老男人,趁著一點醉意才有勇氣無趣而大聲地咒罵公司的上司和同事。
曾經,我也以為音樂就可以改變世界。因為深夜K書時候的披頭四和迪倫伯總是讓我感動流淚發憤圖強,而他們改變了這世界何止一個世代的年輕人。

曾經,我根本就不覺得我需要回頭看這些曾經,這些荒唐無趣、疑惑慘綠的曾經。我只想要無所忌憚地往前衝,我只想要拋頭顱灑熱血然後和平奮鬥救中國。

曾幾何時,現在我們卻擁有越來越多的「曾幾何時」。

曾幾何時,我總是得經由別人的提醒,才能知道今天的日期以及接下來的行程到哪裡。
曾幾何時,我得在深夜一個人開著車回家的夜裡,非常努力地才能每天都提醒自己,哪一個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
曾幾何時,我看著槍流彈雨驚心動魄的新聞頻道,居然也開始懷疑音樂到底是不是真的改變了世界,或者音樂只是節目廣告那個六十秒短版的消耗品。
曾幾何時,我以為愛情只能活在深夜偶爾灼傷的回憶裡。女神依然在心中那個屬於她的角落,但事實上她已經繞過了半個地球換了幾個男友,然後現在只能偶爾吃個飯聊個天就像是所有多年不見的普通朋友。
曾幾何時,我以為自己跑得很快,跑在童年的很前面,甚至超過了青春期一大截。而現在卻不知道往哪裡狂奔去,卻也忘記了自己從什麼地方跑來。

但是我仍然相信著,一切的一切,絕對都還沒有糟糕到三條命都死了然後只能再乖乖地掏出口袋裡那最後五塊錢接關的地步。

音樂還沒有死去,只要樂器還在。
自己還沒有忘記,只要信念還在。
愛情還沒有逝去,只要勇氣還在。
未來還沒有過去,只要今天還在。

青春期還有過去,只要夢想還在。

而現在的現在,先跟九把刀的第一章開始,我們一起大聲地狂吼:

「去你媽的頭版」!







另外另外,哈哈來貼一下高雄簽書會的最佳照片總紀錄喔,是非常熱心的網友讀者smithyu拍的,

相簿在 很超級的照片紀錄,有去的大家快點抓啊!

smithyu先生呢目前還是單身,想領走他的女生不要客氣喔!!!

還有,這次在後青春期裡名字被用的女主角于筱薇發表心得啦~~

信手亂附了一下ㄎㄎㄎ,我很樂意幫忙亂七八糟增加人氣啊:D

女神于筱薇的血淚自白

希望下次徵名字的時候,大家也可以踴躍報名啊(不見得每次都是好角色就是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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