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社會裡,卻充滿了無數利用自己的知識,去掠奪知識比他們低的「知識份子」。他們可能是用盡種種說詞說服你總統沒貪污(或只要愛台灣就是好總統)的名嘴,同樣也是語氣沈重地告訴你擁有全世界最鉅額的黨產單純是歷史產物而非貪婪。連小孩子都開始使用政治的語言,模稜兩可一句話就可以說清處的事實。

有一次我在車上聽廣播,主持人仔細向聽眾介紹了一本關於種族大屠殺的書,好像叫「為什麼不殺光」之類的,探討歷史上種種著名的種族大屠殺背後的政治、歷史的原因。主持人是個非常有名的知識份子,跟特別來賓聊起大屠殺來語氣悲天憫人,說法鞭辟入裡。我聽得很入迷。

節目最後十分鐘,主持人開始用很憂鬱的聲音說,這本書提出的最重要論點就是,儘管有許多背景因素,但種族大屠殺之所以會「確實地發生」,都是由獨裁者所發動的命令,所以主持人開始擔心,如果陳水扁總統真得宣佈戒嚴、做出屠殺外省人的命令,怎麼辦?台灣應該怎麼預防這樣的種族大屠殺?

我超傻眼的。

陳水扁是個大多數人失望的總統,但下令種族大屠殺?我有沒有聽錯?現在台灣的空氣,有可能有任一絲一毫的機會,讓陳水扁搞出一個種族大屠殺嗎?仔細回想,整個廣播節目裡沒有一分鐘提到二二八事件。

當然,不見得非提二二八不可,因為寫書的是外國人。但如果知識淵博的主持人想把書中的東西拉到我們周遭熟悉的時空做個連結,怎麼不提一個確實發生過的大屠殺事件?(在這裡不討論最高指示者是誰,免得瞎吵起來)而要去提一個壓根就不可能讓他惡搞出一個大屠殺的陳水扁?(陳水扁:我躺著也中槍!)

除了偏頗的惡意,我想不出別的理由。

現在的知識份子,非常熟捻滔滔不絕一套非常精緻的論述,這套論述不只乍聽之下是對的,更可怕的是,有些連深思之後也會覺得是對的。但這套論述的使用性,往往是跟這些知識份子「想要達到的目的」密切相關。

而這個目的,往往都是有利於知識份子的。

不懂?你打開電視,只要看那些刻意忽略關鍵事實的名嘴,如何營造出公正客觀的大無畏說詞,去進行實際上異常偏頗的指責,就知道我在說什麼了。

這一陣子看了很多關於第十屆台北文學獎社涉嫌抄襲的討論,仔細觀察的話,你會知道這同時是一場文化精英的論述戰爭。

這中間有一個說起來有趣、實則非常可怕的「特色」,就是「誰的立場越客觀、越超然,就越接近公正」。這樣的「客觀論述」其實正是知識份子最常玩耍的說服把戲。

我引述蓋亞編輯(是的,她就是跟事件有利害關係的我的直屬編輯,但我不會因為她跟我有利害相關,就故意不引述她的話保持表面上的客觀)在她部落格裡說的話:

多少回應事件的文章看下來,有多少人不敢坦白自己的立場,講得大公無私,其實是偷渡了個人喜惡、價值觀,甚至利益關係、仇怨情結(所以我說,苦主的仇家也真不少啊),就說些「以大欺小」之類的狗屁話語。錯的就是錯的,偷的就是偷的,並不因為你偷的是富人就不叫偷,並不因為偷你的是未成年人就非要原諒他不可。

(全文見 http://blog.pixnet.net/yujushen/post/14728218)

這些知識份子會搬出法律條文告訴你逐句相同才叫抄襲,於是這個不叫。他對你提出的道德質疑不會給予理會,只會叫你尋法律途徑解決對大家都公平。

這些知識份子會搬出一本叫卡夫卡的蛻變,告訴你恐懼炸彈跟它很像、所以大家都是向卡夫卡致敬而沒有誰是原創的問題------就是賭你不會真得跑去看一下卡夫卡的蛻變。

評審跟主辦單位會一直強調創意的模仿不是抄襲(這完全不是我的重點),但他永遠不會告訴你兩者之間是否存在著劇情架構的起承轉合、敘述手法、呈現創意的形式是不是同樣存在著高度的模仿。

不是裝作立場超然,講出來的話就比較擲地有聲。

所謂的公正,更不是兩邊都講一句好話,然後各損一句批評,接著各給雙方一句行為指導跟語氣和善的建議,才叫公正。

那算什麼狗屎公正?

如果你心中肚明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就不是這種假惺惺的公正法。

很多人會連珠砲說出一串他們之所以不喜歡陳水扁的原因,但說穿了,他們就只是不喜歡陳水扁罷了,陳水扁做什麼都惹你厭。個人情感上的喜好導致很多後天才生出來的「說法」。同理,對很多嚷著要馬英九跑去AIT申請綠卡失效證明的人來說,如果馬英九真的沒有綠卡,他們也不會服輸地蓋馬英九一票。

很多事,個人喜好就是事實。

這裡有很多人挺我,也許是出自大家喜歡我。

新店高中挺新店高中,好像也不需要真正的理由。

都這麼單純直接的話,雖然也點可悲(大家挺來挺去就好了),但至少有點直截了當的可愛。

比起來,我最厭惡的還是假惺惺地捅人一刀的假超然、假客觀。

今天,就算發生的事件不屬於法律上定義的抄襲(非常嚴苛),最低程度也是不道德的改寫、不具原創性的改寫、過度模仿原創故事架構的衍生再創作。是的,罪名可以隨你高興、斤斤計較的定義而改變,但事件的本質呢?

論述能力強的人,藉著說法的超然客觀隱藏住他們的惡意,去掠奪你對許多事務的自我判斷能力。他越是表現得客觀,面面俱到,你點的頭就越多。

請問,正義有可能是面面俱到的嗎?

正義,註定是要有人承受痛苦的。

------所以我們也強調的寬容。這份寬容,就是吳念真心中的知識份子典型了。


有時候,你要說公正是一種心證,也對。

假設我們明明知道一個人殺了人,證據卻呈現不足,只好把他當庭釋放。

是,你會說這就是法律的可貴。

但心知肚明發生了什麼事的你即使不說出口,看待這個人的眼神也會改變。

法律畢竟不是良心,遠遠不是。而是一種「處理方式」。

知識份子永遠不缺高超的處理方式,缺的都是良心。

當你知道什麼是對的時候,不顧社會觀感的壓力,勇敢地捍衛它,這是另一種我很憧憬的知識份子典型。老實說現在的我根本辦不到。

我只是有限度地去追尋屬於我的正義。我心知肚明不是每個人都相信我說的話。我也會氣餒。我也在意別人對我的誤解。


我也會用「我被傷害了」這麼娘砲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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